艺术教育小组委员会有关大学收生制度的检讨会议:内容报告
中学校长对「大学联合招生办法
– 校长推荐计划」意见调查
研究报告
目的
1
知悉研究报告内容及讨论跟进工作。
背景
2
小组委员会于今年三月委约城市大学公共及社会行政学系副教授莫家豪博士进行上述研究,对象为全港各中学校长,目的是了解他们对「校长推荐计划」的意见。
3 研究于今年五月完成,研究报告列于附件一。
4 研究附录包括:
(一)
调查问卷样本、
(二)
《文献分析及汇总之英文版》、
(三)
《有关台湾大学招生制度:特种生入学优待之条文》,委员如有兴趣,可向秘书处索阅。
报告重点
5
莫家豪博士于本年四月底向全港中学派发了418份问卷,回收问卷达207份,回收率为49.5%。
6
本年五月中旬莫博士就未填报问卷之学校进行跟进访问,以随机抽样方法抽出共80间学校接受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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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回的问卷中,有71.2%的学校均有透过这个计划推荐学生入读大学。
8
在获推荐学生当中,具有社会服务及特别领导才华的学生为中学校长最普遍推荐对象,两者共占百分之五十以上。而这两类特优学生亦普遍为各大学录取的对象,占本调查中获录取学生的百分之四十五。
9
具有舞蹈、戏剧和美术特长之学生而获推荐的只占百分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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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校长普遍十分支持此项计划,只有少于百分之二之校长表示不支持。而没有参与这项计划的原因,主要是该校没有这类学生、没有开办中六、中七课程,或学生已循正规应试途径进入大学。
推荐学生时遇到的困难
(详见附件一
p.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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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困难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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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制订评审学生学科以外卓越表现的准则」(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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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此项计划的具体指引」(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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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于筛选出三名具有这方面卓越表现之学生」(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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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推荐三位学生实在太少」
-
「推荐名单在放榜前提交,以致推荐计划收不到成效,推荐学生可能不能考获最低入学要求之成绩」
校长提出一些解决有关困难/改善计划的建议
(详见附件一
p.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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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大部份的建议均可向有关当局,包括JUPAS及各大学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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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解释评审准则,评分方法,统一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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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明预留此计划学生的学位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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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有关收生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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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去年此计划大学取录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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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指引、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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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向校方解释取录与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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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大学招生的透明度,使得收生制度更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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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申请表格,设立计划的解答电话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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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方由校长提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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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PAS应举办计划研讨会,让校长及教师讨论计划中的评选学生及过往评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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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推荐名额,鼓励学生在非学科方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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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考查及跟进推荐学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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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推行三年之后,须作全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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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最后部份是有关学校在高中级别开设艺术科目的情况,其中问及「当局在学校提供开办艺术课程可提供之协助」,部份可供艺展局及教育署参考,现列举如下:
供教育署参考 |
供艺展局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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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师资来源,设备如排练室等 |
在技术、人才及资源方面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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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选修不多,音乐科由教育署中央选拔较为适合 |
艺术机构派出专人教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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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人才及资源方面提供协助 |
为家长对艺术课程的市场价值或出路解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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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教师及器材的配套 |
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对艺术科目的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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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署的指引及资助 |
加强资助学生参加艺术演出活动,鼓励学生接触各方面的艺术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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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建校舍,聘请专科教师 |
致力使学生知道艺术科对全人发展的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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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课程,给多学发挥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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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上课,专人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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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及清晰上课时间表,减少已开设的科目,照顾选修艺术课程学生的要求,不增加教师的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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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的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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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家长对艺术课程的市场价值或出路解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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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薪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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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校外兼任导师,协助教学及资源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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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设计的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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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到大专院校上课,以解决场地及师资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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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助学生参加艺术演出活动,鼓励学生接触各方面的艺术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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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署资助不足另向家长收费,申请开办课外活动手续及条件没有明确规定,教育署的角色可由监管者改变为鼓励及支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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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教师执教专科或普遍科目,或可由联校聘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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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署规定各校需要开办一项艺术课,并以该校教师的才华来作为选择课程的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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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艺术及设计科目的地位,尤以中一至中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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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博士在分析研究结果后是出一些改善建议,现列举如下:
14.1
有关当局应对是项「校长推荐计划」进行较全面的检讨和评估,重新确定计划之发展方向,并应增加有关推荐学生之数目。此外,八大专上院校应在「推荐计划」上取得一致共识,并向全港中学发出具体甄选学生之指引或指标。
14.2
当局应向全港中学校长发出具体的计划目标、内容及详细的指引。
14.3
政府应在全港中学推行与艺术有关之课程使学生真正能「全人」发展。并在资源分配上、师资聘任和设备添置各方面,均须大力支持。
14.4
当局应在本港进行有关非学术科目之全盘发展计划,使港人更重视非学术方面之成就,并且一改「一试定一生」之恶果。
14.5
当局应进行宣传及教育港人之活动,以促进港人(尤以家长及学生)对在艺术科目及其它方面「特长」和「优秀」表现予以重视。
14.6
港府及有关当局应把握在今年度由教育统筹委员会推行之教育改革之契机,全力更改「应试」取录学生之制度和文化。
跟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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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研究结果及建议,委员考虑进行下列跟进工作;
15.1
由莫家豪博士撰稿,撮写有关结果及建议,于报章上刊登,以引起
公众关注及讨论。
15.2
建议向有关当局及部门反映,并要求其积极考虑及执行。
15.3
举办交流会,邀请有关人士出席讨论。(详情于议程七讨论)
香港艺术发展局
艺术教育小组委员会主席林汉坚(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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